根据《2023年安徽省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对象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分学段、学科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资料图)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 间: 2023年7月3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地 点: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校本部(宿州市浍水路629号)行政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57-3929826
0557-3912158(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三、 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材料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进行核验。
关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毕业高校出具的《2023届毕业生毕业情况说明》(具体格式见附件2),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3)。
(3)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可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段、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书面承诺。
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需现场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请考生自行准备。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不接受电子缴费,请考生自行准备80元现金)。
(二)如考生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及考生签字的委托书办理资格复审。
本公告由宿城第一初级中学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附件1:招聘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届毕业生毕业情况说明.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
2023年6月25日
关键词: